“哇靠,太强了!”
看到百足忍靴的说明,江义豪心里更加兴奋。
刚才的蛛丝软甲提供了防御保障,现在这双忍靴直接提升了机动性!
平时的20%速度加成和15%跳跃加成,已经足够让他的战力飙升。
而暴走技能,则是关键时刻保命的王牌。
一旦发动,短短三秒钟,就能冲出二百七十多米。
速度快得像闪现!
这样的距离,哪怕有人拿着五十米长的大刀在后面追砍,也能轻松脱身。
“好东西!都是好东西!”
江义豪迫不及待地将蛛丝软甲和百足忍靴穿戴起来。
软甲贴身穿着,几乎没有任何负担。
而忍靴上脚后舒适自然,除了颜色略显张扬一些,日常穿着也完全没问题。
除这两件外,那些蜘蛛和蜈蚣掉落的其他物品就没那么出色了。
甚至还有黑色破洞袜和挠痒痒的工具。
“看来,同一种生物掉落的物品会越来越差。”
“只有第一次击杀时,才可能爆出高品质道具。”
“也就是说,以后要多杀不同种类的怪物才行。”
江义豪眼神一亮,马上明白了其中门道。
……
半小时后。
一番整理下来,江义豪终于把所有掉落的物品归类完毕。
除了蛛丝软甲和百足忍靴,他还获得了一件带有特殊能力的装备。
【螳螂拳套】:绣有螳螂图案的拳套,装备后可使用技能“螳螂拳(大成)”。
他兴致勃勃地戴上,脑中瞬间涌入大量螳螂拳招式。
此刻的他,仿佛化身螳螂拳宗师!
也顾不上换个地方,江义豪就在办公室里挥起了拳。
“呼呼呼……”
“砰!”
一拳砸在墙上,简陋的水泥墙面顿时被打出一个大洞。
“这螳螂拳的威力果然厉害!”
望着墙上的窟窿,江义豪感到一阵畅快。
他原本虽然能打,但也只是红棍级别。
比起那些练内家拳或精通武道的高手,差距不小。
但现在,戴上拳套,他已经具备挑战那些高手的资本。
摘下拳套后,脑海中的螳螂拳技法也随之消散。
看来这拳套的效果只能在佩戴时生效,品质应该不算太高。
“老大,出什么事了?”
门外的小弟听到动静,连忙探头询问。
“没事,练练拳而已。”
江义豪打开门,淡淡地回应一句,随即把小弟叫了进来。
“把这些动物尸体收拾一下,剩下的食物用品都发下去,当员工福利。”
“对了,那两只仓鼠,找个干净点的笼子,放我办公桌上,好好养着。”
“明白,老大!”
简单交代完小弟,江义豪便离开办公室,前往杂志编辑部。
渣皮带来的那些生物,除了两只仓鼠外,都被他干掉了。
除了几件特殊道具,其余爆出来的大多是一些普通物品和食品。
倒是那只小皇叔,又爆出了几本。
“咚咚咚——”
“张主编,打扰一下。”
正在低头工作的主编张国斌听到敲门声,抬起头来。
“豪哥!您来了,有什么吩咐?”
看到江义豪走进来,张国斌立刻站起身。
他一边将办公椅推过去请江义豪坐下,一边热情地倒水。
作为《香蕉周刊》的主编,他自然清楚杂志社的背景变化。
尤其是他早就知道,杂志社已经被肥佬黎奖励给了江义豪,以后这位就是真正的老板了。
张国斌自然不敢有丝毫怠慢。
江义豪一手端着茶杯,轻轻抿了一口,笑着开口:“张主编,我这次来,是想让你看看这几本小说。”
说话间,他从西装内袋掏出这三天内突然爆红的三本书。
《少年阿斌》、《少妇白姐》、《金鳞》?
眼前三本小说映入眼帘,张主编一时之间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但既然是豪哥交代的事,他自然不敢怠慢。
瞥了江义豪一眼,看他正悠闲地喝茶,张主编也只能静下心来翻阅。
这一看,便是半个多小时过去。
“神作!简直是神作啊!”
张国斌猛然站起,满脸涨红,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。
“咳咳……”
“张主编,冷静点。”
被江义豪提醒,张主编这才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。
连忙坐下,掩饰般地整理了下衣服,急忙转移话题道:“豪哥,这几本书真是绝了!简直是百年难遇的佳作!”
“可惜啊,没法出版……”
他话还没说完,便流露出一脸惋惜。
“谁说不能出版?”
“你是不是忘了咱们是做什么的?”
江义豪淡淡一笑,目光落在张主编身上。
张主编一愣,随即恍然大悟。
对啊!
他们本来就是做娱乐杂志的!
现在改做小说连载,再合适不过!
这几本书要是拿去正规出版社,根本不可能通过审核。
但他们这本就是洪兴的地盘,连洋人都管不着。
想印什么内容,还不是他们说了算?
“豪哥,不,社长,您的意思是……”
张国斌的态度瞬间变得更加恭敬。
“这几本书,我要在杂志上连载。”
“所以,杂志要改版。”
“加一个小说专栏,但每期不能登太多,要吊着读者的胃口,明白吗?”
江义豪将自己的打算讲清楚。
“社长英明!”张国斌顿时明白过来,“我懂了,就是要勾着读者,让他们追着买下一期!”
“正是如此。”
“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你了,如果做不好……”
江义豪眼神微冷。
“豪哥您放心!”张主编心头一紧,连忙拍胸保证,“这一期销量我一定翻倍,您等着看结果吧!”
……
离开杂志社后,江义豪骑着哈雷摩托,朝着自己的公寓驶去。
短短一天,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这个洪兴社团成员的身份。
在自己的介入下,杂志的前景应该很快就能看到起色。
至于陈浩南、山鸡这些人,虽然已经结下了梁子,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。
现在他手中握有几件厉害道具,已经具备足够的自保能力。
如果他们真敢来找麻烦,他也不介意让他们尝尝什么叫真正的狠角色。
将车停在楼下,抬头看了看自家窗户。
眉头微微皱起。
他戴上了螳螂拳套,腰间别好短棍,悄无声息地朝楼上走去。
窗户是开着的,屋里却一片漆黑。
徐梦娇这两天一直住在这里。
这个时间没开灯,说明屋里肯定出了问题。
推门而入,门锁没坏,直接打开,让他心里一沉。
借着窗外微弱的光线,他看到客厅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。
“梦娇?你在吗?”
他把屋里里外外找了个遍,没人。
她的衣物和日常用品都还在,说明不是她主动离开。
那就是——被人带走了。
江义豪穿越来才不过一天,能结仇的,也就是陈浩南那帮人。
答案已经呼之欲出!
……
大富豪酒吧内。
豹皮、巢皮兄弟俩正坐在角落对饮。
“哥,咱们这事会不会惹出麻烦?”
“江义豪那家伙不是好惹的,连山鸡都不是他对手,万一……”
“而且我们是洪兴的人,要是让人知道我们对自家兄弟动手……”
豹皮拿着酒杯,迟迟没有喝下,脸上满是担忧。
“怕什么,江义豪不会知道的。”
“人是长兴那边绑的,和我们没关系。”
巢皮倒是不慌,一边喝酒一边安慰道。
“长兴的挞沙跟我关系铁得很,钱也收了,你大可安心,这件事他绝不会透露半句。”
“江义豪不过就是仗着有把沙鹰,差点让山鸡栽在他手里,居然还敢跟南哥对着干?”
“这口气,我巢皮一定要替南哥和山鸡讨回来!”
巢皮神情认真,语气坚定。
作为铜锣湾五虎之一,他打架比不上山鸡,动脑子又比不上大天二。
在陈浩南手下,他和煲皮两人其实并不算特别得力。
要不是从小一块儿在球场打球,后来又一起进了洪兴,恐怕也不会有今天的位置。
如今山鸡差点被江义豪废了,这种时候,如果他能替兄弟出头,自然能在南哥心中加分不少。
“希望如此吧……”
煲皮仍有些不安,回想起江义豪拿枪指着山鸡的那一幕,心里一阵发凉。
……
另一头,江义豪脸色阴沉,找到了渣皮。
想查出是谁绑走了阿娇,自然还得靠手下兄弟出力。
“大佬!我已经查清楚了!”
“绑走大嫂的是长兴的挞沙!”
“长兴的挞沙?”
江义豪低声重复了一遍,脑海中迅速浮现出这个社团的来历。
长兴在港岛已经扎根了近八十年,由第一代龙头魏长兴创立。
魏长兴过世后,由儿子魏松山接掌。
和洪兴的蒋家一样,也是家族世袭制。
只是魏松山本事不大,长兴这些年逐渐走下坡路。
不过再怎么不行,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,依旧是港岛二线社团里的顶尖存在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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